跳舞毯比我想象中的难玩。我的目标是半个月前在某游戏天地看到的一个跳得风生水起动作帅到惨绝人寰的小姑娘。一堆人就站在那儿呆呆地围观,看呆的。
下班路上,迎面一个躺在摇篮车里的外国婴儿,至少是个混血儿,而且混的是突厥血。那双眼睛!小小的身躯全被那双精光四射的大黑眼睛占据了。好像一个精明的男人长着一个婴儿的身躯,真不可爱。
开始认真关注快男。初步锁定陈楚生同学。
周末对墨迹的招待,在我看来,不太成功。表面看来,墨迹同学比我强势,我做主人她做客人,角色和气场不太配。一起同过窗、共过枕、同摸爬滚打残酷青春、同超凡入圣拈花微笑的友谊,不论多么真挚而深厚,离开了朝夕相处的环境,就会近情情怯,也许是深层次的原因。(不过又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是一个比较“ging”的人的缘故。)但是!我仍是安心的,因为我们见过小时候的我们,我们知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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